愛心陪伴卡
- 桃園市市民卡提供愛心陪伴卡之卡別,凡持有愛心陪伴卡並陪同身心障礙者搭乘市內客運即享有乘車半價及買一送一(第一趟按核定票價付費,第二趟市府補助基本票價9元)。
- ※申請「愛心陪伴卡」,以一張為限,與持有愛心卡之身心障礙者出門隨行之任一陪伴者使用時,陪伴卡使用者也可以享有同等現金優惠。
具愛心卡資格之市民,領有身心障礙證明,且符合必要陪伴者認定,於該證明中註記者。
實體申請:
- 各區公所申辦市民卡時間為上午8:00~下午17:00,午休時間請依各區公所公告為主;如需午休時辦卡,請先至各區公所網站查詢或致電各區公所詢問午休時間。
- 愛心卡涉及社福補助,須在區公所驗證身分資格資料,市立圖書館不能申辦。
線上申請:
- 此入口提供桃園市市民 首次申辦「一般卡、敬老卡、愛心卡、愛心陪伴卡」使用。
實體申請情境:
- 本人親自辦理:
- 身心障礙證明正本
- 申請人6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需可清楚辨識為身障者本人)或現場拍照
- 委託他人代辦:
- 請受託人攜帶委託人申請表(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
- 應備資料及受託人國民身分證正本。
- ※如本人親自至各臨櫃申辦地點申請卡片,可直接現場填寫申請表並審核發卡;如委託他人代辦,建議先行下載市民卡申請表,填寫資料後由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蓋章,再攜帶申請表、委託人及受託人雙方國民身分證正本至上述臨櫃申請地點辦理。
申請表下載:
備註:
- 市民卡自發卡日起於正常使用下保固一年,如需要使用卡片消費前請先加值。經發卡後於保固期間內,若經檢測因卡片本身自有瑕疵或故障,可接受免費換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