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飲密碼等你來破解!商圈滿額贈禮券
活動日期:2026/06/23 ~ 2026/08/23
活動地點:桃園區
活動規則
1.於桃園區商圈合作店家或「2026桃園冷飲節 Bubble飲Joy」合作店家單筆滿額300元,即可掃店家QRcode獲得集章1點
2.於桃園市民卡APP集章卡使用1點集章兌換 電子 50 元抵用券乙張(換完為止),於冷飲節活動當天市集攤位使用!
(每人限兌換5張折抵券)
兌換說明
2026 桃園冷飲節 Bubble飲Joy-電子市集抵用券使用規則:
1.本電子抵用券為「2026 桃園冷飲節 Bubble飲Joy」活動專屬優惠,每張面額新臺幣 50 元。
2.活動期間於「2026 桃園冷飲節 Bubble飲Joy」合作店家,單筆消費滿新臺幣 300 元,掃描店家指定 QR Code 並完成領券程序,即可於桃園市民卡 APP 獲得電子 50 元市集抵用券 1 張。
3.電子抵用券數量有限,送完為止;如活動提前發送完畢,主辦單位得提前結束本活動,不另行通知。
4.每筆符合資格之消費限領取 1 張電子抵用券;同一交易不得重複領取,亦不得拆單、併單或以取消交易後重新結帳等方式重複參與活動。
5.電子抵用券僅限於「2026 桃園冷飲節 Bubble飲Joy」活動期間,於活動現場指定市集攤位消費時使用,逾期自動失效,不得要求延期、補發或折換現金。
6.電子抵用券每次消費限使用 1 張,不可與其他優惠、折扣或活動併用。
7.使用電子抵用券折抵時,如消費金額未達 50 元,恕不找零,未折抵之餘額亦不得保留或退還。
8.電子抵用券不得兌換現金、找零、轉售、轉讓、交換其他商品或要求退還差額。
9.如因手機故障、網路異常、桃園市民卡 APP 未正常顯示、個人操作因素或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情形,致無法出示或使用電子抵用券,恕無法補發或以其他方式替代。
10.如經查有偽造、冒用、重複領取、惡意程式操作或其他不當方式取得或使用電子抵用券者,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使用資格,並保留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之權利。
11.主辦單位保有活動內容、合作店家、合作攤位、優惠方式及本使用規則之最終解釋、修改、變更、暫停或終止之權利,如有未盡事宜,依主辦單位公告辦理。
- 更新日期:2026-07-03



